2022-07-07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海南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22-2025年)》,建设依托西部工业经济走廊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带,打造昌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中心,共安排石碌铁矿废石、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等10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8.9亿元。
海南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22-2025年)
前 言
“十四五”是我国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实现减量化或零排放,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海南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为推进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家十部委《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本规划中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从各类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副产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尾矿、采矿废石、绿泥、污泥、炉渣以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工业危险废物已列入《海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不在本规划中体现。
一、“十三五”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印发了《海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琼工信规〔2019〕2号),明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定,不断夯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基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环境不断向好,拓宽利用途径、扩大利用规模、推动综合利用技术提升,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为全省工业固